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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建筑施工企业合同谈判要点及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来源:第一论文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10-21 21:11:00

  摘 要:在目前的工程建设施工承包领域里,由于实行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中公布招标控制价作为限价,建筑施工投标企业处于劣势,因此如何在合同谈判中取得有利条款,则成为项目利润实现的最重要一步。本文针对合同谈判及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一下对施工企业较为有效的技巧要点。

  由于目前的建筑工程招标一般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中公布招标控制价作为限价模式,即使是议标项目,也常常有业主的最高限价作为合同价款的控制。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许多在投标时不愿过多澄清的问题,都要在中标后合同谈判时进行协商和调整,并作出准确陈述。由此可知,建筑施工企业能否顺利利用合同谈判获得有利条件,是企业取得项目经济效益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一、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原则

  所有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第一段一般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而这一条,就是合同谈判的最基本原则。在国家法令的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合同谈判和履行才具备法律效力。此外,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最基本要求。这些构成了合同谈判不可逾越的原则。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合同谈判的过程,实质上是通过与对方面对面的谈判和协商,充分了解对方及项目的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和依据。很多时候,即便是发包方处于招标优势,但是如果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则整个合同将会失去履行的意义,如果双方因此对簿公堂,会给双方都造成困扰和经济损失。

  二、建筑工程合同特点及谈判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有:①标的物特殊,一般为不可重复的单一项目建设,具有唯一性;②由于工程建设时间长,导致合同履行周期长,属于过程合同;③由于建设项目的专业性,其专项条款和通用条款众多,涉及面广,对于合同履行的人、物、时等因素的设置较为复杂;④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往往由多个施工单位进行分包或者合作施工,而施工合同往往牵涉多家企业,荣辱共存。因此,施工单位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给予施工合同谈判以足够的重视,委派有丰富经验的合同谈判人员及法律顾问团队实施合同谈判,才能从合同条款上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承包企业还需要在合同评审审查过程中监督和完善合同条款,为企业争取利益、规避风险。因此合同谈判人员必须掌握合同特点和谈判要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合同谈判工作:

  1.合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必须充分深入,特别是项目背景资料收集。

  在合同谈判之前,必须将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准备充分,这部分资料包括招标文件、项目背景资料、项目相关政府批复及批文、业主的补充澄清资料、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投标澄清函、概预算造价初步文件等等。特别是一些已经多次招标的项目、烂尾楼后期施工承包工程、等非新建项目以及代建项目、BT项目,了解项目背景资料和项目建设情况就显得越发重要。项目背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及信息获取、土地性质、项目目前的进展及存在问题、建设资金来源等。这些资料可以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信息,也可以是前期洽谈过程中已经达成的合作意向书、会议谈判纪要、备忘录等,还可以是政府部门或者第三方对项目的前期评估情况意见等等。

  2.做好业主方的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分析己方优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要尽可能收集整理有关合同对方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这些资料的内容包括对方的资信、合同履约能力、项目发展阶段风险情况、业主以往业绩等,还有对方参加前期阶段谈判的人员名单及其情况等。在获得了上述基础材料、背景材料的基础上,我方即可作一定分析。孙子兵法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充分了解业主方的背景情况下,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甚至是做一个双方优势劣势及互补对比分析。

  3.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令的最新动态及趋向。

  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谈判人员除了具备自己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经验外,更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合同法的相关利益条款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息息相关的地质勘察、设计及监理相关合同的内容及规定。将这些相关法律法规融合进合同谈判中,为施工方的谈判争取更为有利的筹码。此外,对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技术及新工艺,要有一点的认识和倾斜,如节能减排、降低能耗等建筑施工、技术材料相关新法规,均可以作为与业主谈判的主动筹码。

  4.针对项目选择谈判人员。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施工方的合同谈判人员主要有:法律顾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等。法律顾问不仅仅要懂法律相关条款,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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