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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现象分析
作者:邢晓霞 来源:233网校论文中心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8-27 21:30:38

  摘要:文章对项目招授标中各种围标与陪标行为进行分析,阐述了围标与陪标产生的影响,并对打击围标行为提出了合理建议。

  围标与陪标是在我国开始推行招标投标活动之后,尤其是大范围实行低价中标法后出现的一种针对最低价中标法开展的投标商业活动。

  围标与陪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至少是3家以上的投标企业针对建筑工程报价,通过事先约定,联合应对招标项目中的一个或若干个工程标段,采取压价或抬价等手段来串通投标报价,控制中标价格,进而达到有预谋地排斥其他投标企业,让围陪标企业中的其中一家企业中标所围陪标段工程的目的。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

  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腐败行为。其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违背了招投标的目的,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使得业主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1 项目招投标中各种围标与陪标行为

  (1)建立价格同盟。在招投标中,这些价格同盟组成了一个“围标集团”,其目的就是排挤其他投标人,通过相互勾结、私下串通,就所投标段项目工程的报价达成一致协议,使竞争对手正常的报价失去竞争力,使其虽具有报价优势但是仍然无法中标所投标段的项目工程。

  (2)实行轮流坐庄。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这次投标由张三的企业中标,下次投标由李三的公司中标,再次由王五的队伍中标……以示公平。

  (3)采取陪标补偿制度。投标人之间私下先确定中标企业,然后再参加投标。当内定的中标人以高价中标项目工程后,便按照事先商定的补偿办法分别给予其他投标人“陪标补偿费”,以消除陪标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相互存在的竞争。

  (4)通过挂靠实现垄断。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资质等级低,又缺乏一定施工能力的少数个体(民营)建筑或包工头,通过挂靠不同资质的多家企业,他们同时以好几家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都能从中获取高额回报。同时使得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经营领域。

  2 围标与陪标产生的影响

  (1)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指各个竞争者在同一市场条件下共同接受价值规律和优胜劣汰的作用与评判,并各自独立承担竞争结果。招投标市场围标与串标现象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招标的本质和积极意义,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妨碍了竞争机制的发挥,危害了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使市场竞争变成了人情、贿赂和关系网的博弈,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伤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这实际上是恶性竞争在建筑市场的一种花样翻新。

  (2)助长了腐败现象。围标与陪标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人情关系网进行贿赂的过程,它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行业道德,助长了腐败现象在建筑市场蔓延。

  (3)破坏了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诚实守法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提出的基本要求。串标现象的本质是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投机取巧,操纵市场运作行为的表现。是与诚实守信和“八荣八耻”背道而驰的。

  (4)打乱了正常的投资规划。围标与陪标现象的直接恶果是打乱了国家和地方正常的投资规划和投资体制,严重损坏了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和其他投资人经济利益。

  3 打击围标行为的措施和建议

  (1)编制高质量的标底。聘请技术过硬、信誉高、实力雄厚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标底和工程量清单,使编制出的标底符合社会平均水平,防止高估冒算,防止工程超额利润的发生,降低围标的期望收益。

  (2)在招标文件的评标程序中除了对标书的纵向符合性评审,还应加强投标文件的横向符合性评审。目前,评标方法中的初步符合性评审往往只注重投标单位的纵向独立性评审,即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作独立的检查,看各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有无显著差异或保留,称之为纵向评审。相对于评审过程中各标书的相互检查比较,称之为横向符合性评审。通过标书横向的初步符合性评审可以找出的围标行为,剔除不正当竞争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规范建筑招投标市场,并对违规单位按招标投标法作行政处罚。

  (3)大力扶持和鼓励民营施工企业与股份制施工企业的成立和成长,让其朝着技术优势与品牌效应的方向良性发展,并逐步降低行业退出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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