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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应用
作者:何远胜 来源:中国论文联盟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0-12 12:22:43

  【摘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这表明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开始驶入国际轨道。清单计价与传统计价的根本区别在于,传统计价是以国家发布的定额为依据,虽按同样的图纸缺陷、理解不一, 计算 出的工程量不同,业主方的标底和投标价相差甚远,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对于发包单位,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风险,促进招标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对于投标 企业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在此基础上确定投标价。清单计价要求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的状况。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由于传统计价方式不能反映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成本与管理技术水平的差异,限制了业主在市场 经济 体制下的市场自由定价权,不利于发挥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又由于人们受传统计价习惯的影响,和企业定额条件的不具备,再加上造价编制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的不熟悉,致使《计价规范》在工程招标投标中没有得到广泛应用。本文试从招标文件编制、施工企业投标、评委评标三个方面阐述《计价规范》的具体应用。

  一、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计价规范》动作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特征。

  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且繁多复杂。而《计价规范》确定的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有意遵循这一原则。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所列不构成工程褓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

  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业主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空间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必要时可作补充修改。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票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

  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均由招标人参照《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举提示项目。

  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4、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5、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的一个重要选择

  上述以单位工程为例,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并指出了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编制工程理清单专业性比较强。建筑产品是一次性和单件性的商品。业主投资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他不可能成为项目建设专家。因此,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方面的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委托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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