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的区别
工程总承包商,指受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企业。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商项目管理的区别见表1。
2.2.3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与发达国家管理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的区别
发达国家管理承包单位的性质属于承包商,其自身不带设计、施工队伍,是从事智力密集性的项目管理工作,但在我国工程建设法律规定下,不准许存在管理承包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与管理承包单位项目管理的区别除了上述2.2.2中管理的主体、管理的地位、管理的范围、管理的内容、管理职权不同外,还存在:
(1)管理的目标不同:在代建工作中,代建单位直接参与制定工程项目目标参数,其项目管理的管理目标是实现“三控”,维护政府委托人的利益;后者项目管理属于承包陛,其管理目标是实现工程管理承包合同约定的目标,是以承包项目的目标参数为合同标的,寻求自身利润最大化。
(2)选择方式不同:对代建单位的选择是基于能力和服务质量,国际上一般按基于质量的选择;对管理承包商的选择是基于低的工程报价,国际上一般按最低的工程承包报价。training.mypm.net
(3)服务市场不同:代建单位是针对建筑市场中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管理承包商是针对建筑市场中的工程承包市场。
(4)收益不同:代建单位收益是服务报酬,维护政府委托人的权益,与政府委托人有相同的经济立场;管理承包商收益是从工程承包的报价(合同标的)及索赔中实现利润,其项目管理工作服从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与项目业主(或政府委托人)有不同的经济立场。
2.2.4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与发达国家cM模式下cM单位的项目管理的区别
发达国家cM模式可分为CM/Non—Agency模式(cM/非代理模式)和cM,Agency模式(cM,代理模式)。在cM/Non—Agency模式下,cM单位的性质是承包商,但它区别于施工总承包商,也区别于工程总承包商,是一种新的建设管理模式,CM单位的项目管理属于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因此,美国AIA将cM/Non—Agency标准合同条件分别被定义为“A121/cM”、“AGc565”。在CM/Non—Agency模式下,业主、cM单位和各参与方的合同关系见图3所示,业主与cM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cM单位分别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同时,业主为维护自身利益,还须与项目管理单位签订管理咨询合同。
在cM/Agency模式下,CM单位的项目管理属于业主委托项目管理公司的项目管理。因此,美国AIA将CMgency标准合同条件定义为“B801/CMa”,而AGC将其定义为“AGC510”。在CM/Agency模式下,业主、CM单位和各参与方的合同结构见图4所示,业主与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供应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同时,业主维护自身利益,与CM单位签订管理咨询合同。
3结语
通过研究现代业主工程项目采购模式发展规律,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建筑业企业、工程管理咨询企业认真思考如何应对现代建筑市场业主需要的变化,提高其在建筑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揭示了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属于业主的服务采购内容。
通过对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与其他建筑市场主体的项目管理的对比研究,代建制不同于工程建设的其他组织实施方式,是我国非经营陛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的创新,即项目实施方式和项目管理方式的创新。代建制制度的内涵也不等同于我国建筑市场已实施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制度的内涵包括了政府投资体制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创新的内容。所以,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是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创新。 上一页 [1] [2] [3]
|